A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B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C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D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即使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離婚時也不應當向另一方請求額外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