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13年1月1日,新華公司將一項固定資產以及承擔N公司的短期借款還款義務作為合并對價換取N公司持有的C公司70%的股權。該固定資產為2011年6月取得的一臺生產經營用設備,其原值為800萬元,已計提累計折舊12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合并日其公允價值為720萬元;N公司短期借款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均為40萬元。另為企業合并發生評估費、律師咨詢費等10萬元。股權購買日C公司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為1800萬元,負債公允價值為300萬元。假定新華公司與N公司、C公司在投資之前無關聯方關系。則新華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為( )萬元。
202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