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服務中心提醒您有關湖北省自學考試轉免考相關規定。
我省自學考試轉(免)考工作實行個人辦理與各級自考辦集中辦理的相結合方式進行。省內轉考和免考的考生可委托市(州)、縣(市、區)或系統、主辦院校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也可以自行到省自考辦辦理;省際轉考必須委托檔案所在地自考辦集中辦理。
1.轉(免)考辦理時間
個人辦理:上半年3月1日至25日,下半年9月1日至25日
集中辦理:上半年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9月1日至15日
2. 轉考(免)工作實行科長負責制,并設有專職轉(免)審核工作人員一名及計算機錄入人員數名。科長負責轉(免)考的管理與組織工作;專職轉(免)審核工作人員負責轉( 免)考的審核辦理工作及外省檔案的簽收及郵寄工作。
3.自考辦工作人員應熱情接待考生,為考生排憂解難,嚴守工作紀律。對于要求辦理轉(免)考手續且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遇到不符合辦理條件的考生,需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4. 省內轉考的考生提出申請后,經自考辦工作人員核準其準考證、姓名、考生圖像,身份證一致后,即可辦理檔案合并手續。省內轉考需要材料:轉出準考證、轉入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個人代辦最多不超過3人,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證件遺失的需要當地自考辦開具遺失證明。自考辦統一辦理的需要攜帶相關證件。助學班轉出的需要填寫全日制助學班轉考申請表,并且轉出、轉入地簽字蓋章后方可辦理。
5.轉出外省的考生在檔案所在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后,經所在地自考辦初審通過后,報相關材料省考辦辦理轉出手續。轉出檔案由省考辦經辦人審核無誤后,報科長復核,送分管主任、主任簽批后方可辦理機要郵寄。
轉外省具體需要材料:(1).轉外省申請表,(2).清晰的身份證復印件,(3).湖北省準考證原件,(4).外省準考證復印件,(5).湖北省的介紹信(考籍科蓋好章)交給市州考辦,當地自考辦負責人直接開具給考生。轉外省時,如發現準考證是05年以前的,有試卷的要求考辦把試卷帶過來,交給省自考辦考籍科。
6. 外省轉入我省并在我省辦理畢業證的考生,必須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成績合格證,方可申請轉考(戶口遷移者,軍人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考生可登陸www.hbea.edu.cn查詢本人轉入檔案編號,并持轉出地自考辦出具的《轉考介紹信》和身份證到轉入地自考辦提出申請,填寫《外省轉入申請登記表》。由轉入地自考辦集中到省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經審核通過,省自考辦出具簽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省轉入成績證明》,并領取外省轉入的檔案。
外省轉入需要材料:(1).外省轉入申請表(2).外省介紹信(3).清晰的身份證復印件(4)湖北省準考證原件(5)外省轉入成績證明。
7.免考辦理實行省自考辦考籍科和計劃科聯合辦理機制,計劃科負責免考材料簽審,考籍科負責免考材料的錄入及蓋章。辦理免考的考生攜帶免考所需材料(免考憑證原件、免考申請表兩份)在檔案所在地自考辦提出申請,經所在地自考辦初審通過后,由考生或所在地自考辦將材料報送省自考辦計劃科進行簽審。復審通過后,將轉免考材料轉交考籍科,按相關規定錄入成績總庫并簽章。兩份免考申請表簽章后,一份交檔案所在地考辦歸檔保存,一份留考籍科備查。
8.轉(免)考辦理工作設有工作印章兩枚,專項專用,專人管理。省內轉考及免考印章由專職轉(免)審核工作人員管理,轉出外省印章由科長管理。
9. 轉(免)考數據應及時歸檔,所有原始紙質材料保存3年,電子數據刻錄光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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